10月南京将审议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自家房子也不能随意改造,六类装修行为明令禁止。
不管是江宁区南方花园室外地坪开裂事故,还是鼓楼区新民村房屋墙体开裂事件,都曾引起强烈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10月审议制定《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昨天下午,南京人大网站举行“金陵民声——热点网谈”,8位人大代表和相关专家围绕“房屋安全问题”与网友开展在线交流。
每年受理房屋安全投诉三千多件
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至今,南京已经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老旧房屋排查工作,主要是要及时治理疑似危房和鉴定危房,三年来,累计排查老旧房屋九万余幢,共计排查出存有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四百余幢。市人大代表、秦淮区洪武路街道龙王庙社区党委书记徐水兰透露,通过市、区房产部门的巡查和督促,促成了一些成片危房结合棚户区改造进行了拆除,对一些零星危房采取了拆除重建或加固排险措施。如秦淮区升州路、文津桥、回龙桥等成片老旧危险房屋、溧水区永昌巷、宝塔新村、保健村、合作街等危险房屋均已着手开始棚户区改造;建邺区黄山路9号、水西门大街127号、雨花西路98号、糖坊廊61号等长期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危房通过加固处理已消除险情。
据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委员徐中潞介绍,近几年以来,南京每年受理房屋安全投诉案件有三千多件,立案办理目前有两千多件。目前,南京已建成包括市、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员达一千多人的“三级管理、四级服务”房屋安全管理体系。下一步,南京将通过《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完善现有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装修过程中六类行为被明令禁止
市民在装修过程中往往都想尽量扩大使用空间,但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即便是自家的房子,也不能随意改造。市人大代表、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鄂巧玲指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房产行政部门许可,不得从事下列六类行为:一是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二是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三是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四是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五是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六是拆改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涉及这六类行为,房屋所有人要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许可申请,取得房屋结构变动核准书后,应按照核准书的内容进行改造,改造结束后还要将相关材料交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还有市民想把住宅房屋改造成经营用房,对此,市人大代表、建邺区法制办主任申卫表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同时,住改非还有一些禁止性规定,餐饮服务类、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及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是不允许的。
■特别提醒
市民购买二手房 要充分了解房屋的现状
近期,二手房交易火爆,但也有网友提出自己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发现房屋的部分承重墙被拆了,存在安全隐患。对此,市人大代表、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江苏山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院长)杨挺指出:部分卖房人会事先告知买房人房屋结构,在之前装修时做过哪些改动,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仍然要购买该房屋,那么就是对房屋的现状给予承认,这是条;第二条,还有部分卖房人并未将拆改情况事先告知买房人,没有进行预先告知,买房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房屋,这就属于民事买卖纠纷中的卖方未履行将商品瑕疵事先告知的义务了,买房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民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要充分了解所购买房屋的现状,对于房屋是否进行过拆改,这个可以通过查询房屋原设计图纸进行比对;对于房屋安全状况不清楚,比较担心的,应要求房屋出售人提供房屋结构安全的评估报告,或者委托相关单位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如评估认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要求房屋出售人消除隐患后再行交易;否则等于默认了房屋安全状况,房屋安全责任则会由买房人来承担。”(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