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儿童家具,在外观和实用性上都有了很大改进,但在安全和环保等关键性指标方面仍然存在欠缺。我国于2012年8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以下简称
《技术条件》)中,重点对儿童家具的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警示标志等提出了要求。尽管该标准已实施近5年时间,但无论是相关部门的抽检结果,还是企业的主动召回事件都频频暴露出有关儿童家具的质量问题。那么,有标准难执行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如何破解?
抽检结果频曝不合格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木制柜、儿童家具和双层床产品的质量专项抽查结果,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包括标称生产单位为“佛山市榕瀚家具有限公司”的三斗柜、通用床头柜和B款床头柜,以及标称生产单位为“和风家具有限公司”的床头柜、分体子母床、踏步床。
在过去的一年,国内多个地区的质检及工商部门的抽检中均发现有不合格的儿童家具。
2016年5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针对儿童家具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商标为“七彩虹”的床头柜不合格,由广东省东莞市喜鹊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a-baby的松木床头柜边缘及不合格。
2016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儿童家具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香港正高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童学少年”小椅凳、成都巨田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巨田”儿童凳的甲醛释放量超标;广东省东莞市一品木歌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尼·贝贝床头柜警示标志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2016年对市场上销售的儿童家具类商品的抽检结果显示,标称优客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喜梦宝”的一款书写椅产品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结构安全/力学性能/坐面冲击试验”项目存在问题。
不仅仅是过去的一年,虽然《技术条件》已实施近5年,但儿童家具的质量问题并不少见。有关数据显示,在2013年到2015年针对儿童家具产品的抽检结果中,平均合格率仅为58%。
另据记者统计,自今年1月至记者发稿时,江苏省已经出现7次有关儿童家具的召回事件,儿童书桌椅是召回的重点产品。加之去年发生的宜家“夺命柜”召回事件,更凸显出儿童家具质量问题的严重性。
安全环保问题突出
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各地的抽检结果还是生产企业的主动召回,儿童家具存在的主要问题均集中在安全、环保两大关键指标上。
例如,一次抽检中发现一款儿童家具柜类产品的高度超过了600毫米,而商家未提供连接件,也未要求消费者安装时将其固定,这些都不符合《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这类问题产品一旦在使用过程中翻倒,将会给儿童造成严重伤害。
上述深圳市检出的6批次儿童家具的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警示标识、双层床的上层床安全栏板、儿童用双层床间隙要求、用户指南等。对于儿童家具的警示标识,《技术条件》要求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示适用年龄段;如果需要安装,则应在使用说明中标示“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字样。产品警示标识的作用,是对可能存在的误用或错误安装给予警示,以避免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儿童家具如果此项不合格,则可能给消费者的安装、使用及对儿童的监护带来麻烦。
儿童家具质量问题的另一个关注点是环保指标。2016年5月,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抽查中发现,“七彩虹”床头柜的可迁移元素铬、铅不合格;2016年9月,成都市工商局在抽检中发现,两款儿童椅凳的甲醛释放量超标。记者了解到,这些不合格项目均是《技术条件》中的强制性要求,然而无论是过去5年的抽检情况还是近一年的抽检结果,这些不合格项目的检出率均很高。
三原因导致有标准难执行
记者查询《技术条件》时看到,其第五章和第六章均强制性规定了儿童家具的甲醛释放量限定值。但即便如此,儿童家具在环保方面的不合格率仍然较高,这说明企业在生产产品时未严格执行国标。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出以下三点原因。
一是生产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小规模企业,未充分了解儿童好动、辨别意识不强等特点,在设计产品时对儿童的保护意识不够,对儿童家具的细节考虑不周全。
二是生产企业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不惜违反标准生产。例如儿童家具环保指标不合格问题,甲醛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了劣质胶粘剂和板材;一些实木家具若出现甲醛超标问题,则是因为生产企业使用了劣质油漆。此外,儿童家具重金属铅超标,是涂料中的色漆造成的。
三是生产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不足以对其形成震慑。近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任小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儿童家具之所以年年出现问题,关键是没有明确责任。相关行业应构建现代质量监管体系,齐抓共管、共同整治。“有评论认为,对于违法的生产企业应加大处罚力度,应把违法者罚到倾家荡产,但我们的行政处罚是有所限制的,难以做到这一点。”任小铁说,对于这个问题也可以换一种角度思考,如果每位消费者都是监督员,买到假货后能够获得巨额赔偿,“把罚得倾家荡产变为赔得倾家荡产,这样谁还敢卖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