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3月2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按照《意见》要求,到2020年,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将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在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15%以上。今年6月底前,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和标准。
省住建厅将加快编制湖北省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和标准图集,支持企业编制标准、加强技术创新,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预计到今年底,将基本形成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监管和验收等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在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同时,《意见》还提出积极推行建筑全装修。全装修房屋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厨卫等应一体化安装完成。自今年7月1日起,全省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全装修。
在落实优惠支持政策方面,《意见》要求在土地出让条件中要明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装配率等指标要求。要落实配套资金补贴、容积率奖励、商品住宅预售许可、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等激励政策措施。(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