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已接近尾声,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买套房,激动之余却发现不小心弄丢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那么,不慎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有什么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弄丢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之后很多人都表现得很慌张,不知道要怎么办?其实不用害怕,只是我们可能还不太了解这个应对政策。我将在这里告诉大家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的解决方法,说不定能够帮助到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们!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
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收费标准是房屋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买的是期房,且没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管部门和土管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签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得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以上就是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在这里告诉大家解决方法的相关知识介绍,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