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weitaming 浏览:6705 提问时间:2017-03-08 12:29
我要回答

还可以输入5000

已有1条回答
  • 元秋霞 回答数:114
    元秋霞

    回答数:114 被采纳数:02017-03-09 16:56:47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具体有如下内容: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审批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

      (二)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三)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4、交办科室:

      各区房产局房改科。

      5、经济房不满5年不得转让: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区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购房人不得用于出租或者转让。

    评论0 0
    还可以输入200
    相关问题

    武汉限价房商品房哪些人可以申请? 2017-01-09 17:18:25 已有2个回答

    武汉哪里能够定做暖气片装饰柜? 2017-03-15 11:43:35 已有2个回答

    武汉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2017-03-10 16:45:50 已有2个回答

    跪求:武汉购房限购政策? 2017-03-13 17:50:27 已有2个回答

    武汉还会出购房新政策吗? 2017-03-13 17:06:28 已有2个回答

    您装修我保障

    换一换 换一换
    2024-11-21 18:55:16 18.191.165.149 www.bzw315.com 0 www.bzw315.com:20100 www.bzw315.com localhost {I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