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契税滞纳金,这种款项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存在,但是这并不是一种处罚,它是针对一些没有按照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人来实行的,滞纳金的缴纳是要按照滞纳的天数,按照一定的比率来核算的,没有任何的乱收费的定义出现。那么下面就来看看关于契税滞纳金的相关知识吧。
一、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征收机关核定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这就是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如果纳税人为申报缴纳税款,那么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就是纳税人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
二、契税滞纳金的适用比例
根据国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的规定来说,凡税款滞纳这类的行为是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的,按照原来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要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
另一种情况就是,税款滞纳是在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那么就要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契税滞纳金的缴纳法
纳税人应该从纳税义务发生的那一天开始,十天之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且在契税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相应的税款,如果没有按时交纳,那么滞纳金就是每日增加缴纳万分之五。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本篇百科将为你介绍契税滞纳金怎么算、契税滞纳金是多少、契税滞纳金怎么收等信息。
相关文章推荐:
★2016年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 ★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是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