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第7章对于圈梁的设置位置以及条件有明确的规定。
车间、仓库、食堂等空旷的单层房屋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圈梁:
(1) 砖砌体房屋,檐口标高为5~8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大于8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
(2)砌块及料石砌体房屋,檐口标高为4~5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大于5m时,应增加设置数量。
(3)对有吊车或较大振动设备的单层工业房屋,除在檐口或窗顶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外,尚应增加设置数量。
宿舍、办公楼等多层砌体民用房屋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圈梁:
(4)宿舍、办公楼等多层砌体民用房屋层数为3~4层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当层数超过4层时,应在所有纵横墙上隔层设置。
(5) 多层砌体工业房屋,应每层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6) 设置墙梁的多层砌体房屋应在托梁、墙梁顶面和檐口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其他楼层处应在所有纵横墙上每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