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大价钱定制全套红木家具,到手后鉴定发现原材料不是红木,而是“荷木”。消费者陈先生一怒之下,以欺诈为名将建材商告上法庭,近日该案在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先生获赔3倍赔偿金114万元。
双方交锋
消费者:红木竟成荷木
2013年10月,陈先生向厦门某建材商订购了一套家具,总造价54万元。《销售单》上载明家具材质为“缅甸红树(原木)”,根据建材商的说法,“缅甸红树”就是红木的一种。
2014年底,全套家具交付。然而,墙板很快开始脱漆开裂,衣柜也变形干裂。陈先生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研究所对家具所用的木材材质进行鉴定,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这不是红木,而是荷木。
本以为只是建材商偷工减料,没想到压根是货不对板。荷木虽然也能做家具,但价格跟红木不是一个档次,且在家具和装修业内,对木料的分类并没有“缅甸红树”一说。几次协调未果,他以欺诈为由将建材商诉至法院。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他要求建材商返还已支付的货款40万元和3倍赔偿金120万元。
建材商:消费者自己误解
面对陈先生的指控,建材商也在法庭上连连喊冤,表示从来没有告诉消费者这就是红木。
建材商说,这批木材来自缅甸,剥开树皮后内部木材呈红色,所以就叫红树,是缅甸当地人和供应商对泛红木材的俗称和统称,他们只不过是沿用这种叫法而已。
那荷木和“缅甸红树”又是什么关系呢?建材商辩称,荷木就是“缅甸红树”的一种。之所以在销售时没有说清楚,是因为他们原先也不知道这家具是荷木做的,只知道原材料是红树。
建材商告诉法官,红木是当前国内家具用材约定俗成的名称,含紫檀、花梨、香枝、黑酸枝、红酸枝、乌木、条纹乌木、鸡翅木八类。他们没有用任何一个名称进行虚假宣传,如果消费者仅仅因为“缅甸红树”中的一个“红”字就以为买到的是红木,那是消费者自己的问题。
建材商进一步指称,中低档红木定制房门的市场询价为10000元/樘,而原告购买的“缅甸红树(原木)”房门价格,包含600多元的五金、门把手才4000元/樘,更别提衣柜、墙板等其他家具,全套下来少说得上百万。价格差距摆在这儿,陈先生应该知道自己买到的是什么材质的木料。
据此,建材商全盘否认了陈先生欺诈的指控。
法官判决
建材商构成欺诈
法官认为,经营者应真实、全面、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信息,但建材商的种种做法都违背了这一义务。
首先,“缅甸红树”并非规范的木材名称,陈先生不可能仅凭一个“俗称”就正确认识到自己买的家具具体用了什么材料。其次,“缅甸红树(原木)”的表述方式本身就很容易引起误解。各类红木的价格相差甚大,不能认为消费者知道自己买的不是红木。
法官认为,建材商已经构成欺诈。陈先生实际支付的货款为38万元,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欺诈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即114万元。至于已付货款的退赔,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另案处理。
据悉,目前建材商已就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