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3月13日通报对流通领域人造板、木地板、木制家具、儿童家具、水嘴5大类233个批次建材类商品的抽检结果,发现51个批次不合格;其中儿童家具不合格检出率为50%。抽检出的儿童家具不合格项目主要在结构安全和警示标志方面,这两项都是强制性标准,属于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标。而记者多次在家居市场发现,曾多次上黑榜的多喜爱问题儿童家具仍在出售,针对新国标打起了擦边球的儿童家具也未见减少。
记者调查:不合格儿童家具仍在出售
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2015年2季度儿童家具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中,由广东省东莞市恒实木业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4-04的多喜爱8B910床头柜就因“结构安全-边缘及量”被判定不合格,而近日信报记者从家居城看到,目前市场上仍存在这样问题的儿童家具。
记者从多喜爱门店看到一款型号为8B934的床头柜,同样存在“结构安全-边缘及量”的问题,记者随后询问多喜爱店内销售人员,该款床头柜的四角中有两角为尖角,是否会对儿童造成伤害?销售人员表示尽管这款床头柜中的确有两个角为尖角,但是由于这两个尖角所在的位置是紧挨墙面,因此不会有任何影响,也不会对儿童也任何伤害。销售人员告诉信报记者,目前市场上很多这样的儿童家具,像喜多爱品牌中,有一款实木床头柜四个角均为圆角。记者询问能否介绍下儿童床头柜与成人床头柜的区别时,该名销售人员表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环保,儿童家具的环保级别更高,而针对床头柜,二者仅有环保上的差别。而除了多喜爱,信报记者从其他几家销售儿童家具的品牌门店中同样发现了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
实际上,我国目前现行的强制性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要求,产品不得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可能产生危害的、危险性的、可触及的边部或。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离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且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倒圆弧长不小于15mm。信报记者查询了新国标,发现在新国标中明确标注出儿童床头柜的四角均为可接触危险外角。
市场问题:儿童家具与国标打擦边球
在调查过程中,不少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很多消费者多认为儿童家具价格偏贵,这是因为儿童家具不仅环保级别高,而且有些儿童家具制作得比成人家具更为结实,儿童大人都能使用。
据了解,在新国标实施后,成人家具和儿童家具开始实行不同的标准,很多消费者一听儿童家具大人也能用往往觉得钱花得值,却忽略了这些儿童家具到底是不是儿童家具。
北京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罗炘此前接受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规定,要求企业生产的儿童家具必须打上统一的标识以区分儿童家具和成人家具,当前市场上的儿童家具都由企业自行承诺出售的是否为儿童家具。“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针对新国标打擦边球的情况,自新国标实施以来,随着抽检力度、监管力度的加大,部分商家为了减少对原有儿童家具进行处理的损失,不对其儿童家具做出任何明确的‘儿童家具’的标示,尽管这些儿童家具本身也具有儿童家具的使用功能,但由于商家不明示出售的家具是否为儿童家具,因此在监管过程中执法人员无法对其按照儿童家具的标准做出判定。”
此外,针对目前市场上仍有不合格儿童家具出售的情况,罗炘表示:“新国标出台后,企业确实存在处理库存的问题,但是库存不是理由,企业销售的产品必须要符合标准,该处理的处理、该召回的召回,而不是以此为借口打擦边球。”
消费提示:未标“儿童家具”不合格
你在选择儿童家具时,是否看到这些儿童家具的标识明确注明了“儿童家具”、“儿童床头柜”等字样?是否注明了这些儿童家具适合哪个儿童年龄段?
罗炘表示,儿童家具的标识不仅仅要求在产品外包装上有所显现,在销售过程中同样应该有所显现,比如儿童家具的销售标牌上,如果没有标识,销售人员也应该在销售时明确告诉消费者这是否为儿童家具。
除了具有“儿童家具”标识外,新国标还要求儿童家具要明确标注适合年龄,需标注“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3岁-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有一些商家则表示自己的产品并非供3岁-14岁儿童使用,从而逃避监管。
强制性标准规定,儿童家具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结构安全不合格,锐利的边缘和容易对儿童身体造成创伤性伤害;警示标识能够有效提醒消费者(特别是儿童)正确使用儿童家具,规避潜在的危险。未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示适用年龄段(即“3至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未在有折叠或调整装置产品的适当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未在有升降气动杆转椅的适当位置标示“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语,都属于警示标识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