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屋是一件费时费力的工作,因此很多市民在买了新房以后选择将装修外包给家装公司,此类纠纷也日益增多。日前,市民郑先生就自己的装修合同问题求助帮办。
5月7日,郑先生与天津市华庭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并且支付了首期工程款30%,共计23877.9元。合同约定乙方(华庭公司)包工、包基础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华庭装饰装修预算书为准)。郑先生说:“由于当时觉得价格合适,公司又做了很多利于甲方的口头承诺,且有样板间作为参考,在没有看到预算书的情况下就直接签了。”
目前处于设计阶段,双方出现许多争议,比如:厨房柜台的米数、主材的选择、阳台门框的收费等等。由于没有装修预算书作为参考,郑先生认为乙方华庭公司在合同签署上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诸多项目均额外加钱,已经超出合同约定的总价。
了解大致情况后,记者致电华庭公司,对方表示:“当天确实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出具正式的装修预算书,但有一份手写的,口头承诺的一些内容当日就与客户说明清楚,相关的费用对方也已知晓。”记者提出查看预算书,对方表示不对外公开。
郑先生表示不想再让该公司进行装修,因现处于设计阶段,同意将设计费扣除,其余所交要求退还。华庭公司方面已清楚客户诉求,但因存在分歧,暂不与记者说明处理办法,双方暂定于本周五当面协调解决。
记者就合同内容咨询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的刘律师,对方表示:合同欺诈,首先是需要取证的,在没有证据、证人的前提下,这种纠纷的口头承诺就很无力了。但主合同写明以装修预算书为主,当天却没有一并出具,且至今客户都没有看到,这就涉及到法律层面问题了,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合同的细则确定。
相关情况记者会持续跟踪报道。(来源:天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