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三种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雷士”、“三雄极光”等知名品牌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在近两年的产品质量监督中,类似“大品牌”产品不合格情况经常出现。消费者在选购灯具商品时,不论品牌是否知名,还是要仔细甄别质量,避免不合格商品对人身体造成伤害。
雷士、三雄极光等品牌产品上黑榜
8月8日,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嵌入式灯具、固定式通用灯具以及可移式通用灯具三类灯具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三类灯具产品皆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其中,嵌入式灯具产品抽查了25批次产品,不合格5批次。其中包括,商标为“nVc雷士照明”、规格型号为“NLED9825
4W”、生产批号/日期为“/2015.8.20”、标称生产企业为“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LED筒灯,被检出“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限值”两项目不合格;商标为“三雄·极光”、规格型号为“PAK565230
3W”、生产批号/日期为“/2015.12.18”、标称生产企业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星际系列LED天花射灯,被检出“标记”、“限值”两项目不合格;同样商标为“三雄·极光”的另一款产品、规格型号为“PAK563041
12W”、生产批号/日期为“/2015.9”、标称生产企业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LED灯具(厨卫灯),被检出“限值”项目不合格。此外,商标为“CDN西顿电工”、规格型号为“1595487/2015.12.25”、标称生产厂家为“惠州市西顿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嵌入式LED灯具被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到“防触电保护”、“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和“限值”。
此外,固定式通用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两类产品也有多品牌产品被检出不合格。例如在可移式通用灯具品类,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标称商标有“明可达”、“康铭”,不合格项目涉及“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限值”、“标记”;在固定式通用灯具商品中,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标称商标有“AOZZO奥朵”、“DALEN
达伦”,不合格项目涉及“限值”、“标记”。
雷士今年多次上黑榜
在近两年、各省市地区的产品检测中,雷士品牌产品屡上“黑榜”。今年2月,北京工商局发布2015年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报告,一款标称“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NVC”台灯“结构(平稳性)/(结构夹紧力)、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2015年第三季度,工商总局对四省(区)开展流通领域节能灯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显示,一款标称“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雷士”牌电子节能灯标志、包装不合格;2015年1月,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中,一款标称“浙江雷士灯具有限公司”生产的“雷士照明”牌电子节能灯颜色特征不合格;一款标称“浙江雷士灯具有限公司”生产的“雷士照明”牌电子节能灯能效等级不合格。
同样,“大品牌”三雄极光在检测中也经常被曝出不合格。在今年5月份广州市工商局公布对节能灯产品抽检结果中,一款标称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雄·极光”电子节能灯机械强度不合格;去年11月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节能灯、LED灯商品质量比较试验结果报告。其中,一款三雄极光生产的电子节能灯因能效标志不合格登榜。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在选购灯具时,即使是大品牌,还是要注意甄别产品质量。如检查产品标志,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商标应与说明书一致,产品说明书或铭牌上应有强制性认证标志(即CCC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代号等。
■ 标准解析
灯具限值具有多项标准规定
灯具限值有一定的标准规定,规定灯具对外的骚扰(传导骚扰和辐射骚扰)不得超过规定安全限的限值。标准要求灯具需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但又不能产生高于标准的对外界的干扰。如果灯具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超过标准,会直接影响周围广播、电视无法正常收听、收看以及仪表仪器控制失灵,属于一种无线电骚扰,危害频段区域范围内的用电器具,并形成环境污染;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会导致灯具没有足够的载流能力,在异常电路条件下,容易过热。
结构不合格的LED灯具则没有足够平稳性,头重脚轻易翻倒,导致防触电保护失效,也可能导致灯具滑落,安装面温度升高,引发桌面或地板烧焦、起火,危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防触电保护项目主要评估产品的外部结构防触电设计合理性。该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安装或卸装灯具时触及灯头螺纹带电部件从而造成触电危险。
产品标志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明示产品的正确信息及安全使用产品的说明。标准规定,产品上应清晰、耐久地标有来源标记、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额定功率、额定频率等强制性标记。此外,还要求提供燃点限制、使用时应遵循的特定条件和限制、对眼睛的保护等补充信息。标志不完整,会影响消费者的正确安装、使用和维修,严重的还会带来安全隐患,同时说明工厂对标准认识不足,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