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2起案例 教消费者避开装修“三大坑”

2017-11-01 11:00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小丹子 阅读(

  秋冬之际,家庭装修又将迎来一波小高潮。但装修猫腻太多,从买材料、施工到验收,各个环节稍不留意就会中招。据中消协不完全统计,2017年前三季度,全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共立案查处2,762件涉及家装的违法案件。

2762起案例 教消费者避开装修“三大坑”

  根据这些案件,记者整理出了装修中消费者容易忽视的三大“陷阱”,帮助消费者避开这些坑。

  “游击队”冒充正规公司——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资质

  “因为遇到一家不靠谱的装修公司,我等了一年多还没有住进新房。”提起自己的经历,江苏省徐州市消费者王先生就生气。

  去年6月,王先生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当场缴纳订金6,700元,并要求装修公司于当年10月28日前出具设计方案。几个月后,当王先生找到装修公司索要设计方案时,装修公司要求王先生必须交清30%首付款才提供设计图,否则前期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当王先生交齐30%首付款合计21,000元后,装修公司还是没有出具设计图。

  “经过半年多的沟通,装修公司只出具了简单的设计图,并再三承诺不满意可以再改,然而一年多过去了,他们仍然不能出具合格的设计方案。”王先生无奈之下,坚决要求与装修公司解除合同并退还缴纳的21,000元首付款,却遭到装修公司拒绝。

  2017年8月10日,王先生投诉到江苏省徐州市消费者协会。在消协调解下,由经营者一次性退还消费者王先生现金20,000元。

  “中消协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的2000多起家装投诉案件中,63.7%涉及市场销售问题,包括无照经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识标志等质量标志等等。”中消协投诉部主任张德志表示,由于家居家装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低,大量缺乏资质的经营者甚至“游击队”承揽家装业务,部分经营者缺乏诚信,或低价揽客,或无序竞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不仅严重影响消费者消费品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消费者投诉,而且影响行业整体形象,使消费者对装饰装修消费心存顾虑,正规运作的企业的业务量也被动减少。

  他建议,消费者选购装修服务和建材商品的时候要选择信誉可靠、质量好的商家,查验其证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是否齐全。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其是否按时参加企业年报、有无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或者可以通过一些家装网站了解其口碑、知名度和信誉度等。

  合同埋伏笔——细化到品牌型号和工期,才能避免“全包变不包”、高端变低端

  近年来,不少家装公司为招揽客户,推出套餐、团购价等低价策略吸引消费者。

  这种装修模式主要是通过对主辅材料、家具、配饰等产品的整合,根据不同套餐额度提供相应的装修方案,同时还可以根据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进行调整,让追求性价比又不想省心的消费者很是心动。

  但装修公司往往没有告诉消费者,“套餐仅供参考”,在消费者交意向金、预付款或者定金后,装修设计人员会根据上门测量结果,出具“真实的”装修预算。这笔费用通常远远高于消费者选定的套餐,但此时,如果消费者不认可,经营者就有各种理由不退还消费者所交费用。

  广东省广州市消费者戴先生就差点吃了这个亏。“2016年5月,我看到广州天蒂家室内装饰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做了‘99800元全包80方的二房二厅一厨一卫全屋装修’,就在门店开业当天到店了解具体情况。”戴先生回忆说,“一去,销售员就说开业当天交10,000元,就可享受99800元全包套餐。”

  于是,戴先生当日在门店签订《预定合同》并支付10,000元。后来的事情只能用“糟心”来形容。

  “交钱后,公司就没有了声音,我催了很多次,一直到7月,公司才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测量,此后则再无进展,承诺的全包套餐内以各种‘不包’拒绝兑现。”让戴先生愤怒的是,他提出解除合约时,被告知该10,000元属于定金,如消费者要求解约则定金不退回。

  2017年3月15日,戴先生向广东省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诉请解除合同并退回定金。经调解,终,公司同意退款8000元。

  张德志介绍,今年前三季度的装修案件中,11.4%的有关虚假宣传问题,比如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不清晰,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有些合同还以保留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

  他建议,消费者在与家装公司签订合同时,内容要明确、详细、可操作,比如在装修套餐合同中,应标明家装涉及材料的品牌、型号,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国际”之类的字眼代替。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要妥善保存装饰公司提供的预选材料样品,以便日后检查对照。合同中要详细注明施工工期、质量要求、装修材料明细表、验收程序等,同时还要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要明确工程延期装修的违约金。

  看不见的工程漏洞——一定要与装修公司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

  好不容易能住进新家了,却看到鼓起来的瓷砖、不平整的墙面、漏水的马桶,业主心情肯定不会好。根据中消协的统计,24.9%的装修案件正是有关家装质量问题,一是安装不合格,比如定制橱柜固定不牢、门窗框弯曲松动;二是管线等隐蔽工程铺设不合格;三是墙面、地面不平,瓷砖空鼓、墙面裂缝等。还有些投诉是关于产品质量的,包括“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等。

  福建消费者林女士就遇到了装修质量问题。2017年7月19日,林女士到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2013年9月21日,福州市汇恒电器有限公司为林女士家安装地暖,并负责地热采暖生活热水的安装调试和售后保养维护。

  但地暖设备安装完成后,试运行期间水压不断降低无法正常运行,多次调试维修均未找到原因,导致林女士无法正常使用地热采暖。

  “后来经过多次反复检测,才发现是地热管线一个接头漏水。挖开地板石材、地砖,重新焊接漏水点后,还是无法正常使用。”更让林女士无法接受的是,经电器公司售后主管再次检测,发现整根地热主管的所有接头都漏水,水渗透至全套房子地板、墙布和楼下邻居天花板上。

  愤怒的林女士要求电器公司赔偿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意向,但电器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为此,消费者林女士投诉到福建消委会。经调解后,电器公司赔偿了林女士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0元。

  “一套房子在装修之后,至少5至10年不会大动。但很多装修中的问题,收房时看不出来,使用一段时间后才会慢慢暴露。”张德志特别提醒消费者,为保障今后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时能够顺利得以解决,一定要与装修公司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明确保修项目、保修期限等相关事宜。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张德志建议,消费者与家装公司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时,要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纳入,以保证家装服务的质量。如果能同经营者协商,延长相应的保修期,扩大保修的范围,就更好了。(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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