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于2011年底在滨城区购买了新房,本想给儿子结婚用,可随后出现种种问题,不但耽误了婚房的装修,还让俩口操了不少心。
李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12月他在滨州黄河五路渤海十九路新建楼盘给儿子买了新房,因为事情急自己没多加考虑就直接付了定金,12月交了全款后他拿到了钥匙。可后来发现毛坯房不但供暖管道接错了方向,客厅地面也出现了几处微小的裂纹。
李先生拿出的一张纸上密密麻麻记载了他与开发商调节的内容。2011年12月、2012年2月,他分别向开发商反映了房子出现的问题,在此期间,开发商及时帮助李先生解决了暖气管道等问题。
可2013年4月,在毛坯房装修时,装修队却给出这样说法:普通情况下,卫生、厨房的高度应该低于客厅、卧室2—3厘米,而李先生房子的卫生间、厨房略高,很可能装修后卫生间、厨房会高出客厅、卧室,这样会导致卫生间、厨房的水倒流,建议李先生垫高客厅和卧室的高度。
从此,李先生便开始了漫长的维权路。2013年7月,开发商看了毛坯房后,同意补偿李先生增加的装修费;2013年9月,开发商负责人却给了“此事与他们无关”的回复;2013年10月,开发商同意补偿李先生500元,但考虑新加垫高面积约100多平米,李先生没有同意;2013年11月,李先生先后找了两家装修公司对房子增高费进行了估算,均在5000元以上;2013年11月13日,开发商同意赔偿李先生2000元,但李先生希望争取更多赔偿。
2013年11月14日,开发商要求李先生请质监部门检查,如果责任在他们,他们愿意全部赔偿。在李先生家,记者看到厨房与客厅高度几乎一样。
随后,记者联系到开发商一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此前李先生要求的赔偿金过高,所以一直没达成一致。房子于2013年年底已经通过了开发区质监部门的认证,表明房子不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李先生要求赔偿可以到相关质监部门验证,如果责任在他们,他们愿意全部赔偿。随后,工作人员又改变说法称,可以赔偿李先生2000元。
记者又联系了开发区质监站,质监站工作人员称会尽快对李先生的房子进行检查,尽量调节让双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