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0年4月,李宝俊购买了德内大街93号院的5间西房的产权。5间西房中南北两间耳房在25片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中为二类保护类房屋。随后,在没有地下室规划、审批和施工手续的情况下,房主私挖深度接近18米的5层地下室,导致路面塌陷,并导致5间西房中的4间发生倒塌。对于这个房主,住在附近的牛大爷说,街坊多数没有见过。2010年10月,也就是李宝骏接手93号院后,一次装修中发生事故,导致三人死亡。
北京市规划委回应称,曾经向业主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范围只包括四合院翻建,不包括挖地下室,业主挖洞属于违规。近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将以公函形式向江苏省徐州市有关部门通报该业主的违法行为。据透露,李宝俊以徐州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了本月23日结束的徐州市两会。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忠达表示,针对此事尚未收到北京有关部门的书面通报,核实情况后会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无独有偶,近,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在公共安全“亮剑”行动中排查发现,位于石景山区的一个汽修院内的一处二层楼下,掩藏着一个偌大的地下室,深约3米,面积大约2400平米,这是一个废弃鱼塘,其地下共建成170多间隔断房出租给住户。对此,安监部门负责人表示,已确定地下室属于违建,下一步将予以拆除,地上的二层楼是否属违建还有待调查。昨晚,37户租户被安置到附近的周转房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若建设单位未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即属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目前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主要规定,对于违法建筑一般予以限期拆除,罚款和责成恢复原貌。北京,广州等地方也大多出台了有关规范违法建筑的相关地方法规,但由于强制手段有限,执法力度不够,尤其是对于违建当事人,没有相关法律可严格追责,让违建当事人有恃无恐,对某些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
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杜立群认为,私挖现象有时较隐蔽,如果不是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或影响了公众安全,一般很难被发现,也因为没有关于“地下空间”开发的明确法律细则,对“开挖地下”的行为存在着一定的惩处困难。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认为,要做到对这些违建有违必查,一拆到底,还是应该尽快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