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市工资标准和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公积金将执行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1720元、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1204元,部分家庭的贷款额度和缴存额会有影响。
2013年4月,北京推出公积金新政,调整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其中规定,决定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一项指标——基本生活费,会适时根据北京市每年公布的新标准动态变化。
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今年4月1日起工资标准由此前的每月1560元上调至1720元,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月1092元上调至1204元。
由于基本生活费与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此次基本生活费上调之后,部分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会有变化。以贷款期限30年为例,单身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在 832元及以上的,已婚家庭月缴存额在977元及以上的,贷款额度不会受到影响。月缴存额低于这两条线的,则贷款额度略有降低。
公积金的此次调整是否与楼市政策有关?为何基本生活费挂钩贷款额度?哪些家庭会有什么影响?就这些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题1
问:这次调整的目的是什么?与楼市政策是否有关?
答:本次调整属于例行调整,并不是政策变化。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2013年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住房公积金会根据每年相关部门调整的工资和基本生活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执行每年北京市的新标准。
问题2
问:为什么基本生活费调整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2013年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调整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其中规定,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基本生活费提高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家庭,贷款的额度就会减少。
问题3
问:目前执行的生活费标准是多少?新标准从何时起实施?
答:目前执行的标准是:借款申请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1092元。新标准从4月1日起实施,新受理的贷款会执行新标准,已经受理的仍执行原标准。
问题4
问:哪些人群贷款额度会有变化?
答:以贷款期限30年为例,对于单身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在832元(含)以上的,不受本次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的影响。对于已婚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在977元(含)以上的,不受本次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的影响。
月缴存额低于上述额度的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后,其贷款额度将略有降低。
问题5
问:具体会降低多少?
答:例如:缴存职工赵先生和孙女士为夫妻,贷款期限30年,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之和为950元,调整前扣减2184元的生活费,其可以申请到120万元的贷款;调整后扣减2408元的生活费,其可以申请到115.3万元的贷款,贷款额度减少4.7万元。
再例如:缴存职工张先生未婚,贷款期限30年,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为590元,调整前扣减1092元的生活费,其可以申请到80万元的贷款;调整后扣减1204元的生活费,其可以申请到77.7万元的贷款,贷款额度减少2.3万元。
问题6
问:为什么工资和基本生活费标准会影响到公积金的缴存额?
答: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后,低于工资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低于工资部分可以不缴;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后,低于基本生活费的,个人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低于基本生活费部分可以不缴。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问题7
问:此次标准调整后,哪些职工的缴存会受到影响?
答:职工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分为两个部分: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正常情况下,两部分的数额是一致的,均为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此次调整后,少部分低收入职工的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可能会低于单位月缴存额,甚至为零,而单位缴存额是不变的。
问题8
问:具体来说有什么变化?
答:例如:缴存职工王先生月工资为1800元,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为1800×12%=216元,扣除后,实际工资会低于1720元的工资标准,故王先生公积金个人缴存额为1800-1720=80元,低于单位216元的缴存额,单位缴存额不变。
缴存职工李先生因内退,月工资为生活费1204元,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额为1204×12%=144元,如再扣除公积金个人缴存额,职工实际工资会低于1204元的生活费标准,故此情况下李先生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为1204-1204=0元,单位缴存额不变。
问题9
问:缴存公积金什么时间执行新标准?
答: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变更从2015公积金年度即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所以缴存额的变化是从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