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大修基金是用于房屋使用期间发生的维修费用,是房屋的“养老金”,也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之一。西安旧的大修基金缴纳标准是按照房屋价格总额收取的,而新的《管理办法》规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实行按照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缴存,所以在缴纳大修基金之前一般要确定房屋的实测面积才可以缴纳。
鉴于维修资金缴存标准转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西安市管理局设置了新、旧标准过渡期,时间自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3月22日。过渡期间新、旧缴存方式并行。2009年12月23日前已在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维修资金立户的项目小区,仍可按原标准办理,过渡期后,一律按新标准执行。
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出台执行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大修基金只能由业主自己交到房管局指定的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各种理由收取业主的大修基金,而且要在严格管理下使用该基金,西安市房管局指定委托收取大修基金的账户设在西大街房管局楼下的中国银行,由银行向每位业主出具房管局大修基金专用收据(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出的票据视为无效),监督管理的部门是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大修基金使用方法: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2、业主委员会提请通过
3、公示,若无异议进行下一步
4、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交申请
5、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具体实施
大修基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比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
第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大修基金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缴存。新《办法》规定:
1、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2、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3、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契税需要自己去缴纳,财政局税务管理处没有委托任何一个机构代收契税。
契税优惠政策的规定文献是:《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安大修基金标准规定全部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