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庆公积金已经实施很多年了,但是很多朋友对于大庆公积金提取条件、大庆公积金提取流程知之甚少,甚至有些朋友不知道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白白浪费这项福利,如果你就是其中一员,那就快来学习一下吧。
一、大庆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四条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15%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居民生活保障金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本人及配偶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的。
第五条
缴存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四)、(五)、(七)、(九)情形提取公积金的,在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提取配偶及同一户口的子女、父母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必须取得本人书面同意,且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金额。
第六条 缴存人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七条 缴存人调离大庆,缴存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提取或转移到新调入城市。
第八条 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多次提取,除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外,各次提取行为应间隔一年以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大庆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七条 缴存人及受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 先向单位申请,单位对缴存人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盖章。
(二)由缴存人本人或受托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向中心所辖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由缴存人本人或受托人去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
(四)由缴存人本人办理提取业务的,提取后应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留存联)及其他应由单位留存的票据返还本单位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