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携装修款“失联” 房主上网“人肉”其全家

2016-06-06 09:18 来源: 装修保障网 作者:保障网 阅读(

  由于家庭条件一般,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小两口选择借钱装修,没想到却被看似靠谱的包工头忽悠了,瓦匠活还没干完,包工头却携款失联。苦寻无果,准新人放出了大招——“人肉”包工头全家。不仅晒出了包工头的身份信息、照片和手机号,还一股脑儿地晒出了包工头的父母和哥哥的身份信息和照片。6月5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蒲伟认为,小两口急于追回装修款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种做法不妥,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包工头携装修款“失联” 房主上网“人肉”其全家

  熟人坑人

  女当事人小萌告诉记者,包工头姓安,已经失联一周了。

  “算上预付款和材料款,我前后给了包工头近2万元,结果瓦匠活还没干完,包工头就失联了。事实上,虽然我已经支付了材料费,可装修所用的材料很多是他赊来的,现在催款电话都打我这儿来了。”小萌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这个包工头,是因为她的男友和这个人认识,没想到熟人还这么坑人,现在房子被搞得一塌糊涂。

  钱被挪用

  小萌告诉记者,包工头失联后,她曾拨通过包工头母亲的电话,对方说话特别冲,说啥都不管,后来再打电话就不接了。

  无奈,小萌通过微博“人肉”包工头全家,晒出了其一家四口的照片、姓名和身份证号,除了包工头之外,还有他的父母和哥哥。“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小萌说。

  6月5日下午,记者辗转与这位姓安的包工头取得了联系。安先生表示,他承认欠钱的事,但钱被他挪用了,他暂时拿不出来,争取这个月底前把这件事处理明白。

  房主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蒲伟认为,包工头失联并不等于诈骗。如有证据证实该负责人一开始就是抱着欺骗客户装修款的目的,明知自己无履行有关合同的能力,仍然收取业主的装修款,才能认定是诈骗,否则只能上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小萌的做法,蒲伟认为,小萌完全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过她在未经法律部门认可的前提下,私自将他人的个人信息公布在网络上,十分不妥,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蒲伟表示,严格来说,公民不愿意透露的个人信息都属于隐私,不经过当事人同意就擅自泄露,属于违法行为。

  装修时一定要签好合同

  蒲伟建议,消费者选择装修公司时应该多留几个心眼。

  首先,面对装修企业的优惠时,一定要理性,因为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做亏本生意,如果他的优惠力度明显不符合常理,那就要冷静地分析一下了;其次,对于选择熟人还是非熟人装修,能考查衡量后再决定;同时,该有的合同和约定都得有,一切照章办事,这样,即使后期出现变动和问题也有约束,不至于“撕破脸”。(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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