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 盐城公积金贷款流程

2016-08-08 18:48 来源: 装修保障网 作者:小堡 阅读(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装修网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盐城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盐城公积金贷款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盐城公积金

  一、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七条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身份;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资料;

  (四)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

  (五)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盐城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八条 贷款额度。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还贷能力。

  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共同偿还人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之和 × 50% × 12 × 贷款年限。

  (二)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总价款的80%。

  (三)不高于贷款限额20万元。贷款限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长贷款期限2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档次执行新利率。

  三、盐城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填写《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向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夫妇非同户籍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二)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20%以上自有资金的有关证明;购二手房的提供完税发票;

  (四)抵押或质押资料;

  以现房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有价证券质押的,需提供有价证券及冻结手续;以公积金质押的,需提供质押人同意质押书;以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提供担保公司的担保书;以所购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的,需提供阶段性保证单位的担保书。

  (五)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 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并在借款人提交上述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第十九条 中心同意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由借款人与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条 以现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凭借款合同及《房屋他项权证》到受委托银行划款;以有价证券质押、公积金质押、担保公司担保、所购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的凭借款合同和质押书、担保书到受委托银行划款。

  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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