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贷款额度 喀什公积金贷款流程

2016-08-09 15:06 来源: 装修保障网 作者:小堡 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装修网来说明以下是喀什公积金贷款条件、喀什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喀什公积金贷款额度。

喀什公积金

  一、喀什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三条: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自建住房的各项证明文件。

  (三)具的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售房单位出具的不少于30%的付款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不少于30%集资款的证明。

  (五)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及“中心”认可的质物作抵押,对不具备以上两种条件的,也可在“中心”认可的范围内,试行保证担保方式。

  二、喀什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五条:贷款额度:贷款额为所交集资款的70%及所购房屋总价的70%,不超过6万元。

  第六条: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对于贷款期限大于剩余工作期限的,以剩余工作期限作为贷款期限。

  第七条: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三、喀什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八条:贷款程序

  一、借款申请人向“中心”领取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

  二、经“ 中心”审核批准后,持“中心”通知到房地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与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四、依法公证;

  五、持所有资料到“ 中心”开具贷款指标划转通知书;

  六、持通知书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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