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装修网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绍兴公积金贷款条件、绍兴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绍兴公积金贷款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绍兴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缴存职工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 具有绍兴户口(包括暂住证、居住证);
2.按不低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比例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六个月以上;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正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个人自住住房,并具有相关资料及证明;
5.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6.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夫妻任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缴存人提出申请;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亲属;
7."二手房"贷款,申请人须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3个月内申请公积金贷款;
8.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心签发的其他相关信贷政策法规。
二、绍兴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六条 户可贷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可贷额度=(借款人和配偶计缴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之和)×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还贷比例”应控制在50%以内。
(二)不高于购房总额、抵押物现值的70%,其中“二手房”不高于房屋评估价的50%;
(三)不高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限额;
以前款规定计算的贷款额不一致时,按额确定。
第七条 职工购买住房资金不足的,也可向受托银行申请配套的住房组合贷款。
第八条贷款期限长不超过15年,同时贷款之日至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不足的实际年限。
第九条 贷款利率按照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
三、绍兴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持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所购房屋状况、借款还款及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结合户可贷额计算、审定申请人的贷款额度,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申请获得批准的,由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四)受托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借款人的资格、资信及经济状况进行风险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受托银行和借款人签订借款等合同,办理住房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并由受托银行保管;
(五)借款人按约定时间到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受托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对办妥“三证”的“二手房”按揭,款项划入借款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