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前,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提交装饰装修方案、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加层、拆改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的,应当提交审批手续”……28日,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发布的《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作解读。
这是泰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第三部法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表决批准了该《条例》,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房产行政部门许可,不得从事下列六类行为,否则有可能被处以5万—10万元的罚款。一是拆改房屋梁、柱、板和基础结构;二是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等;三是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四是开凿房屋楼面结构层或者扩大房屋楼面结构层洞口;五是在房屋外立面、顶层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六是其他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目前,泰州已着手建立了危房监管信息系统,对前期已排查出的危险房屋按“一楼一档”的要求全面登记建档,定期巡查,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现危旧房屋的常态化管理。预计到明年底基本完成危旧房解危任务。
记者了解到,泰州在全国首创“房屋维修保险”,弥补住宅公共维修资金不足的问题。基本保费为每户每月2元,面向所有已交纳公共维修资金的住户。泰州市区已有4万多套住房“参保”,占50个试点小区总住户数的82%。(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