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2016年台湾“立法院”通过的自来水修正草案,规定11项用水设备若无省水标章不得贩售,拟公告一年内实施。水利署表示,已进入沟通阶段,阶段将先由用水量大的马桶、洗衣机先行上路。
自来水修正草案,2016去年5月公告,规定11项用水设备若无省水标章不得贩售,违法者可处新台币4万至20万罚锾,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不过一年缓冲时间即将到期。
“经济部水利署”副署长王艺峰表示,由于推动这项新措施,牵涉到利害关系人相当多,已公告省水标章管理办法草案,并积极与各公会及业者沟通,目前已经进行到行政作业准备,会在规定一年内公告实施推动;管理办法上路后,会再给予业者半年劝导期,才会进行强制执法执行。
阶段目前选定耗水量的洗衣机及马桶先行适用,据统计市面上洗衣机、马桶具备省水标章者,市占率已达84.9%、91.4%。
王艺峰指出,已经取得国内制造商共识,沟通成效良好,不过零售商如果进口外国的产品,可能无法完全符合新法规定。他表示,仍在就执法细节及行政作业与地方政府还有部分零售商进行沟通。
其他9项省水产品,将采逐年逐步推动方式进行。王艺峰表示,就政策执行角度,还是要回归到查核作业是否能够落实执行,以及台湾厂商技术能否跟上为首要重点;不希望政策推动后,国内只能购买外国或是中国大陆的产品,等于变相削弱台湾竞争力,新措施的提供还是需要时间。
根据水利署先前与产业座谈资料指出,预计将在今年3月公告省水标章管理办法,7月强制马桶、洗衣机使用省水标章,7月至12月底则为劝导期。不过王艺峰表示,目前公告及政策推动时程,因为与地方政府还在沟通如何执行等,正式上路恐得再等等。(来源:厨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