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近日出台“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我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标准煤左右;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55.2万吨、13.2万吨、111.4万吨、104.0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1.7%、13.4%、27.0%、27.0%。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53.7万吨以内,比2015年下降20.0%。
我省提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打造10个节能环保产业特色基地,培育30家节能环保产业领军企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6%和55%,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成为支柱产业。
此外,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70%左右,天然气提高到7%至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到7%,油品消费稳定在15%左右。省外来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0%,其中非化石能源电量占外来电量的25%左右。煤电占省内电力装机比重下降到75%左右。
我省还将推动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利用,100米及以下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推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设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政府投资工程应使用装配式技术进行建设,商品住宅全面推行预制楼梯、叠合楼板,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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