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青岛市近期修订出台了《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租赁型人才公寓装修及配套标准》。根据新标准,公租房(廉租房)及租赁型人才公寓应配备燃气灶和排油烟机,并进行无障碍设计。
据了解,作为全国较早建设公租房的城市,我市早在2010年就出台了公租房装修标准。随着公租房成为住房保障工作的主力,其装修标准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新标准积极推广住宅新规范,要求公租房(廉租房)及租赁型人才公寓装修及配套应遵循“经济环保、功能适用、安全耐久”的原则,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严禁使用或地方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新标准明确,公租房(廉租房)及租赁型人才公寓要在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及楼梯进行无障碍设计,确保有需求的人群能够安全、方便使用各种设施。从后期管理和使用方面考虑,客厅、卧室地面铺装强化复合木地板或防滑地砖,厨房配备燃气灶和排油烟机。室内所有光源均应采用高效节能灯具,不得采用白炽灯,卫生间应采用防水型灯具,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房源根据相关规定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为我市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及租赁型人才公寓装修及配套基本标准,实际施工的装修及配套标准不得低于该标准;租赁型人才公寓可针对不同层次人才的居住需求,适当提高装修及配套标准。对由其它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及租赁型人才公寓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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