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虚假宣传 广州市住建局加强房产装修质量监管

2019-10-12 16:33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贾政 楚丽生 阅读(

  一砖一瓦筑起一屋一楼,一屋一楼幸福千家万户。

  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广州市民已经不再满足于有房住,而是对生活品质、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有了更高的期望。

  据悉,为全面提升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强化房地产项目装修施工质量监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装修工程监督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装修工程监督管理。

严禁虚假宣传 广州市住建局加强房产装修质量监管

  ——带装修商品房:

  装修要与房屋主体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据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目前,包括广州在内的一手楼市场,全装修形式交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越来越普遍,但同时,少部分所谓带“精装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出现了装修质量通病,严重影响了购房者的权益与居住体验。

  根据《通知》,实行全装修形式交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按交楼标准(包含装修分部工程)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新建项目应在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一并予以办理;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在建项目,应补充办理装修分部工程的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时应提供含装修分部工程的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以及经技术审查合格后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开发商:

  杜绝渗透裂通病

  严禁货不对板、虚假宣传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15〕554号)等要求,加强对装修质量通病(渗漏裂等)防控和装修质量的把关,严格要求装修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并按户向产权所有人出具《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确保交楼(装修)标准与样板房及销售合同所注标准一致,严禁虚假宣传。

  ——销售现场:

  需公示交楼装修标准

  在房地产销售环节,《通知》也做了相应的要求。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含样板房)公示所售商品房是否带装修交楼,带装修交楼的,需附装修标准,并公示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机制。

  同时,《通知》要求施工许可核发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严格核查是否包括装修分部内容,并在施工许可证附件中予以注明。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应督促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善施工许可手续,落实企业主体首要责任,严把分户验收关,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装修工程质量监管。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联合监管,对未按要求办理手续进行装修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启动相关程序予以查处;对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在建项目要一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住建局:

  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屋质量专项整治

  根据今年2月份,住建部印发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这或许意味着,日后交付的商品住宅都将经过装修,毛坯房将越来越少。

  同时,带装修一手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更加值得关注,据了解,从7月份开始,广州市就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工程质量问题和市民反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问题,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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