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已经实施半年多,商报记者对实施情况进行走访。
近些年,因为装修引发的纠纷可不少。业主私自砸墙产生隐患,私自更改各种设施影响其他住户,物业禁止或限制装修施工、强行收取保证金……都让人头疼。随着今年3月份《郑州市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的实施,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都有了惩治措施,市民“底气”更足了。
该管理办法实施半年多以来,情况如何?河南商报记者近日进行了探访。
案例
1
业主破坏承重墙被投诉,被要求整改后拒绝执行
今年6月份,郑州市金水区某小区业主李某在住宅装修中破坏承重墙体,引起楼下居民汪某的不满。汪某向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投诉,工作人员勘察发现,李某在装修中破坏承重墙体,已经产生一定的危险,工作人员下达“房屋安全整改告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责令其一周内恢复原状。但整改期限过了,李某仍未对拆改部位进行整改。
随后,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将该案件上报至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后者依据《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由市、县(市、区)房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将案件移交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请求依法查处。
2
商铺破墙改门被查,店主拒不执行还“玩失踪”
今年8月份,郑州市中原区某临街店面装修时,被周边居民举报。工作人员勘察发现,事发位置位于商住楼1层,店主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都是装饰装修活动中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的违规行为,会对建筑物质量安全产生一定影响。
中原区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下达“房屋安全整改告知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告知居民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投诉处理。
随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或前去办理,经过沟通,该店铺老板停止了砸墙行为,但拒绝恢复原状,随后面对限期改正的要求,“玩失踪”,不再露面。
3
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情况,仍然比较多见
以往业主装修时,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几乎是惯例。
根据《郑州市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物业不得违反约定强制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等性质的费用,否则将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但河南商报记者探访发现,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情况还比较多见。
以郑州市陇海西路与西四环交叉口附近的部分新建小区为例,装修保证金大都为3000元左右。郑州市西三环沿线一些新建小区的业主也介绍,物业收取的装修保证金为3000元至5000元不等。
分析
部分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轻震慑力度需加强
10月17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3月份以来,就住宅建筑装饰装修方面,通过电话投诉、市长热线、城建热线等直接转接过来的投诉有上百起,其中破坏承重墙等严重情形的占少数,大部分还是集中在非承重墙的部分以及门店破门开窗等。对于后两者,目前的监管、处罚力度有限。
据了解,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如果住宅装修人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或将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拆除、改造,或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装修人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
“很明显,对于上述常见的装修装饰违法行为,上限1000元的处罚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业内人士评价说。
措施
装修企业纳入信用平台以后将加强针对性管理
对装修企业的监管中,除了行政处罚外,信用平台的作用也非常关键。河南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提到,建立装修装饰诚信监管体系,对装修装饰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很多企业非常担心信用记录不好。”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安全处副处长齐文清分析,“居民装修时,发现装修企业的信用记录不好,很可能就不会选择。相关文件还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采用信用信息。”
10月17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岳全龙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目前,郑州市以装修装饰资质申报年度信用评价的企业已经有363家,接下来还将不断增加,届时对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在内的施工企业,都将按照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发布“红黑榜”,市民可进行参考。同时针对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如何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管理,如何让监管全覆盖,都是接下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