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薛支付11700元钱,在南宁长湖路富安居(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三楼一家橱柜店购买一套橱柜后,又追加订制一个报价为4727元钱的柜子。
没料,对于几时到货等情况,店铺老板莫先生总是含糊其词。小薛找上门来发现,店面更名了,莫先生“去向不明”。
,记者随同小薛到店面了解情况,在店内碰到莫先生。莫先生解释说,他跟朋友合作之后更改店名,实际上仍是他在店里经营。
橱柜店面更名老板也“失联”
小薛在长湖路富安居(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三楼一家橱柜店里,看中一套某品牌橱柜。8月29日,小薛给橱柜店老板莫先生支付1000元定金后,莫先生指派店面工作人员到小薛家对厨房进行实地测量。9月8日,双方签订订货合同。
签合同的当天,小薛也给莫先生付清这套橱柜的余款10700元。小薛说,根据合同约定,货款付清后橱柜在50天到货。以此来推算,她家10月底就可以安装橱柜了。进入11月,莫先生每次被催问时总是告诉小薛:“橱柜很快送到。”
由于橱柜迟迟没有到货,小薛就决定追加订制一个报价为4727元的柜子。11月26日,小薛通过手机微信付款。莫老板就告诉她,连追加的柜子一起,12月10日全部到货。然而,超过到货日期后,莫老板总是找各种理由来搪塞。
“刚开始,莫老板还回复微信说‘再催问厂家’。后来,他连微信也不回复了。”12月16日,小薛来到安居(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三楼的橱柜店发现,店面已更名。在店里,小薛看到了先前在店面工作的员工,对方却叫她找莫老板协商处理。
年底单多中途更改设计引起
店铺现任老板查看过小薛手中的订货合同后,打通了莫老板的电话。小薛说,莫老板当时在电话里仍然给出同样的答复,他说“橱柜会很快送到”,却没有详细说明具体是什么时间,也没有主动出来当面商谈。
12月17日,记者跟随小薛来到长湖路富安居(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了解情况。一楼前台工作人员查看系统后表示,今年8月份,莫老板到广场的招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改。也就是说,莫老板现在已经不是三楼那间橱柜店的主人了。
那么,现任店面老板是否清楚莫老板的去向呢?在三楼这间橱柜店里,两名男子正在茶几旁喝茶聊天。其中一人,就是小薛要找的莫老板。莫老板解释说,店面是他跟朋友合作之后,根据合作约定更改店名,实际上仍是他在店里经营。
“我以前在店面里摆设的某品牌橱柜,现在也没有变动。”莫老板说,他只是该品牌橱柜的代理商,橱柜延迟到货也不是他造成的。期间,除了小薛重新修改橱柜结构和追加柜子外,由于接近年底,客户下单多,厂家忙不过来。要是在平时的其他时间段,莫老板认为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用统一销售合同售后有保障
“如果我在小薛追加订制柜子的时候,没有说‘半个月到货’的话,就不会引发这么大的误会。”莫老板说,他没有主动把更改店名等情况跟小薛说明清楚,从而引起信任危机。不过,手中持有客户的订货合同,哪怕货物延迟时间送达,他也都会把属于客户的橱柜送到家,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安装好。
经协商,莫先生在橱柜报价单上给小薛写下承诺书,莫先生承诺“如2020年元月10日未完全交付(橱柜)全款退还。
承诺内容如下:含2019年11月橱柜修改、新增部分,必须于2020年元月5日前安装交付。如不完全(按时完成交付)就返还客户货款(新增部分4727元),2020年元月10日未完全交付,全款退还。当天,小薛也接受了这一处理结果。
“使用富安居统一销售合同,售后服务才有保障。”富安居(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一楼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为了确保顾客权益在售后服务中得到保障,他们在商场楼道等处也粘贴有“温馨提示”:顾客到富安居购物时,建议要求商家使用富安居统一印制的销售合同、并到商场收银台支付货款,同时加盖商场的售后服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