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自己的房子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在拿到房子前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步骤,那就是收楼验房,它是买房的一个关键环节。收房时如果能够及时发现房屋的质量问题,可以及时解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家材网小编给大家提供收楼验房方面的小窍门,以供各位业主验房需要。
收楼手续和流程
收楼验房是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入住手续的原则,如果验房时发现问题,如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要书面呈送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下面小编从售楼条件、手续、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向大家介绍收楼验房。
符合条件才收楼莫让自己左右为难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二是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三是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缺乏“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收楼手续逐个数手续完备好办事
一般收楼手续包括四个部分:一是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未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是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三是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是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