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时下,由于地热舒适的采暖方式,地暖地板成为家庭装修的新材料。然而,地暖地板在高温状况下,甲醛加速释放,极有可能造成严重超标。消费者在甲醛超标的环境中生活,长期接触有致癌的风险,尤其老人和孩子免疫力较差,更容易遭受甲醛危害。
今年2月,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托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 (以下称省家研所)开展了地暖地板甲醛释放量比较试验。
浙江省消保委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实体店购买11个批次地暖专用地板,网络购买4个批次地暖专用地板。其中,实体店购买的包括:从杭州中豪装饰材料市场购买2个批次,分别为品牌标称为格林德斯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品牌标称为奥韵的奥韵地板;杭州百安居(上塘路店)购买3个批次,分别为品牌标称为傲凯的傲凯地板,品牌标称为东阳的仿古实木复合地板,品牌标称为康尔的康尔橡木咖啡色实木复合地板;杭州佳好佳居饰商城购买2个批次,分别为品牌标称为磊森的橡木多层实木(地板),品牌标称为森迈的森迈地板;浙江省二轻建筑材料装饰市场购买3个批次,分别为品牌标称为沃尔美居的实木多层仿古(地板),品牌标称为荣登的吴韵汉风(地板),品牌标称为景冉的景冉地板。
网络购买的包括:淘宝网购买1个批次,为没有标称品牌的新科隆地板;京东商城购买1个批次,为品牌标称维多利亚的维多利亚巴洛克地板;天猫网购买1个批次,为品牌标称大自然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美乐乐网购买1个批次,为品牌标称宏耐的宏耐强化复合地板。
比较试验项目依据和参考 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和LY/T1700-2007《地采暖用木质地板》相关方法和要求。由于地暖地板长时间处于高温加热环境下,加热温度普遍达到40℃,为真实模拟使用过程中甲醛释放程度,检测设置了常温情况下(20℃)和地暖装置开启情况下(40℃)甲醛释放量两项比较试验。
比较试验结果表明,15个批次在常温情况(20℃)下,全部符合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1.5毫克/每升的E1级要求,但在40℃环境下,共有13个批次的甲醛释放量超过标准,占87%,增长幅度在4~30倍之间,只有2个批次甲醛释放量能达到≤1.5毫克/每升要求,仅占13%。其中品牌标称为“森迈”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30毫克/每升,超过标准20倍;品牌标称为大自然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9.4毫克/每升,超过标准6.3倍;品牌标称为荣登的吴韵汉风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9.1毫克/每升,超过标准6.1倍;品牌标称为宏耐的宏耐强化复合地板,甲醛释放量达到9.0毫克/每升,超过标准6倍。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网购商品不容乐观。网络购买的4批次样品中,在40℃条件下甲醛释放量都没有能达到≤1.5毫克/每升。在实体店方面,百安居、杭州佳好佳居饰商城、浙江省二轻建筑材料装饰市场、杭州中豪装饰材料市场等卖场也存在不理想的商品。实体店样品11批次,其中只有2个批次在40℃条件下甲醛释放量能达到≤1.5毫克/每升,仅占18%。
本次比对试验还发现存在无标识或者无中文标识、标识不全、生产地址标识错误等现象。如:杭州佳好佳居饰商城美丽岛地板商行提供的地暖地板产品无任何标识;淘宝网购买杭州科隆地板有限公司提供的地暖地板产品全是外文标识,无任何中文标识。这些情况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形成潜在的维权、质量、安全风险。
通过本次比较试验,加热后的地暖地板普遍存在甲醛超标的情况,给消费者带来了莫大的健康隐患。为此,浙江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标识,严格挑选甲醛释放量符合地暖系统要求的商品。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地板的使用面积,避免长时间密闭门窗,应定期开窗通风。鉴于目前并未出台地暖地板在加热后相关的强制性标准,省消保委建议相关立法、技术部门尽快出台、完善此类标准,强制规定地板在不同的使用环境、温度下的各类状态、参数、指标,以便消费者在使用地暖地板时真正能得到质量保障和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