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注意事项:
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开发商会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业主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收楼要验哪些内容?
——面积、电气、屋面、地面、装修、结构、外墙一个都不能少购房面积
从房屋交接的实践来看,由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方法不甚了解,多数购房者只注重对房屋结构、装修质量的验收,而忽视对房屋面积的核实。实际上,房屋面积的大小不仅影响到终产权,而且涉及房价,对购房者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影响。所以核查所购房屋的销售面积也是房屋验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引起购房者的高度重视。应该依据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对购房面积进行计算。
1、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管连接必须紧密,铝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
2、应按套(单元)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接地装置;
3、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4、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
5、电梯应能准确启动运行、选层、平层、停层,曳引机的噪声和震动声不得超过规定值。制动器、限速器、报警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
6、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微弱或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7、配置有空调机、洗衣机、电冰箱、电子热水器、电子燃气灶、电子监控报警系统的住宅,应检查所配电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各类管线是否安全可靠;
8、配置有电话的住宅,应检查电话线路是否如期开通,接听效果是否和谐,电话费用是否已经清缴完毕。另外还要验水、卫、消防、配套设施等设备。各类屋面均需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