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验收标准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家庭装饰市场,提高家庭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住宅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亦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在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1.0.3 家庭装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 家庭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要求并经房主确认后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1.0.5 家庭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
1. 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
2. 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3. 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
4. 不得任意填充、加后阳台地面;
5. 不得任意凿剔楼、顶板;
6. 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家庭装饰如需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房屋管房部门的同意。
1.0.6 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1.0.7 家庭装饰工程的安全、防火、防毒应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2.0.1 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管道、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规定。
2.0.2 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铺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2.0.3 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经通水试压无渗漏。
2.0.4 给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篦子应低于地面,通过试验,无渗漏。
2.0.5 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标高符合设计,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伤。
3 电气工程
3.0.1 电器产品、材料必须是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0.2
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若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导线不得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等装在同一管内,吊顶内不允许有明显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强弱线分开,并保证规范距离)
3.0.3 “相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三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面对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规定。
3.0.4 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开关或插座高度一致。
3.0.5
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漏电开关的动作,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电气通电,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等,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0.6 工程竣工时应向住户提供配线竣工简图,表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4 吊顶工程
4.0.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住户的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
4.0.2 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吊顶木结构应进行防火处理,安装好的吊顶龙骨应牢固可靠,四周平顺通滑偏差为±2毫米。
4.0.3 轻型灯具可吊在主龙骨上,重量不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吊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连接,应另设吊沟。
4.0.4
吊顶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钉眼灯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
4.0.5 纸面石膏罩面板一般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防锈漆。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现象。
5 门窗、封阳台工程
5.0.1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集团应按设计、并符合现行标准。
5.0.2 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标准,铝合金门窗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零附件,塑料门窗使用螺钉时,必须事先钻孔,严禁直接锤击钉入。
5.0.3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外观无变形、开焊、断裂现象。框与墙体缝内腔应嵌填爆满,缝隙外槽口用密封膏封严,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防腐处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0.4 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组织和反弹现象。配件齐全,位置正确。
5.0.5 门窗安装后表面应洁净,表面无滑痕、碰伤、锈蚀。涂抹打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6 细木制品工程
6.0.1
细木制品(窗帘盒、暖气罩、木护墙、木隔断、包门及门套、窗涛、踢脚板、花饰、装饰线)和固定家居的龙骨、衬板及面板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细木制品所用的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其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6.0.2 细木制品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面板必须粘结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
6.0.3 窗台板和窗帘盒与基体连接牢固,表面平整、棱角方正,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长度要一致,同一房门的窗台板或窗帘盒标高一致。
6.0.4
木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缝开胶现象,与踢脚板连接无缝隙。踢脚板应平直,光洁、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6.0.5
挂镜线、顶角线等木装饰线对接时,宜采用45度夹角坡接,接头处不得有错缝、离缝现象。装饰线要求中流砥柱直均匀一致,紧贴墙面,交圈收口正确。
6.0.6 吊柜、壁柜安装应牢固,柜门正启灵活。
6.0.7 细木制品油漆,应平整光滑、刷纹通顺、颜色一致,无胶痕。
7 裱糊工程
7.0.1 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粘接剂应按壁纸和墙布的品种选用。
7.0.2 裱糊工程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应平整,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袋。
7.0.3 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缝,裱糊前基层宜刷清漆做封闭处理。
7.0.4 笔质、墙布必须裱糊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斑污和胶痕。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1.5米正视不显拼缝。
7.0.5 壁纸、墙布与天花线、踢脚线、贴脸板紧接,不得有缝隙,其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悦刺。
7.0.6 阴阳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8 板块铺贴工程
8.1 石材、墙地砖
8.1.1 石材、墙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
8.1.2 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尽量减少非整砖,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体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8.1.3 石材铺贴应平整牢固、接缝平直、无歪斜、无污积和浆痕,表面洁净,颜色协调。
8.1.4 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气棱,局部空鼓不得超过数量的5%。
8.1.5
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四周与墙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出地面不少于250毫米。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泛水、不积水,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
8.2 木质地板
8.2.1 木质楼地面的材质、构造以及拼花图案应符合设计,木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12%。
8.2.2 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着光线铺设。木地板与墙之间应留10毫米的缝隙,并用踢脚板封盖。
8.2.3 木质板面层必须铺钉无松动,粘接牢固无空鼓表面刨平磨光,无明显刨痕、戗茬和毛刺等缺陷。
8.2.4 木板面层,板间隙基本严密,接头位置错开;拼花木板面层接缝对齐,粘、钉严密,无裂纹、翘曲,表面洁净无明显色差。
8.2.5 木质踢角线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8.3 塑脚地板
8.3.1
铺贴塑胶料板面层用的胶粘剂,应根据基层材质和面层使用要求选用。基层必须平整,坚硬、干燥无油脂,铺贴完的面层应平整、光滑、无裂缝、色泽均匀,厚薄一致,边缘平纸,面层内部的有杂物和气泡。
9 涂饰工程
9.0.1 涂料的品种、颜色、性能应符合设计,产品质量符合现行标准。
9.0.2 腻子应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厨房、浴室及厕所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9.0.3 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9.0.4 乳胶漆严禁脱皮,漏刷、透底,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纹。
9.0.5 刷(喷)将严禁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刷纹通顺,喷点均匀,门窗的灯具洁净。
10 软包工程
10.0.1 软包(锦缎、皮革)面料和填充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软包工程的防腐、防火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10.0.2 软包工程的木框,衬板的构造,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钉粘严密、牢固,不得松动。
10.0.3 软包制作尺寸正确,棱角方正,填充饱满、平整,饰面松紧适度,手感舒适。
10.0.4 软包安装平顺,紧贴墙面,色泽一致,接缝严密,无翘边和褶皱。
10.0.5 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
11 地毯工程
11.0.1 地毯的品种、材质、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
11.0.2 基层必须平整、干燥、清洁、无油污。
11.0.3 地毯应固定牢固,地面平整,不起包,不凹陷,不大皱,不翘边,拼缝处密实平整,图案连纽,绒面顺光一致,表面干净,无油污损伤。
11.0.4 地毯收口合理、顺直,收口压条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