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施工管理制度
一、 工程质量坚持落实责任承包制,把责任落实到工区、工段、班组和个人,实行奖罚分明。
二、 施工中必须按图施工,按规范进行图纸不得随意更改,标准不得随意降低。
三、 工段长布置工作后,技术员必须进行质量交底后方可施工,每天每个工作班组每个人的任务要明确,施工标准交底有记录,记录要有时间、地点、交底人及接受签字。
四、 工段设专职验收员,切实把好材料关,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工段技术员对进场材料负责进行二次复试,对不合格的材料提出更换和退货。
五、 施工现场必备计量器具,配合比标准牌技术员对配合比进行认真检查,工区实行不定期抽查。
六、 保证每月报表各项资料与工程同步,工段每月分项工程合格率必须达到`,月优良率达到90%。
七、 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的管理,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必须进行返工,并要进行罚款,达到合格为止。
八、 对不按质量标准施工的工段和班组及个人要给与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罚款。
九、 “样板引路”制度和施工过程“三检制”制度`,.
1.公司各施工单位,每个分项、工序(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等,特别是对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必须作出样板,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经建设单位,监理和公司质量科对样板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2、坚持自检、交接检、专检纪录。
十、 质量检查、评定、核定和验收`
1、坚持组织季度质量大检查。质量检查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严格控制重点工程和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质量,同时严格控制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防水工程、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质量验收工作。
2、严格要求执行规范、标准以及省、市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辽宁省验收评定标准或冶金部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核定或验收。
3、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整个工程的过程检查,并随着工程进度情况,进行分项分析评定(每月二十二日前将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到质量科),保证有关技术档案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发现有不按图纸施工,不按规范标准施工,不按省、市及上级部门质量规定施工,有权立即制止,发现质量隐患应及时向质量科反应。
4、隐蔽工程在自检、交接检、和施工单位进行专检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齐全的技术档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应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质量和有关部门参加,并创造检查条件,否则,质量科有权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
5、工程技术档案必须随着工程进度同步,并按“辽档”规定进行编制,做到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6、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纸、规范、标准以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组织施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情况。
7、对质量科下达的整改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期回执整改情况。否则,质量科有权按通知单进行处罚。
十一、加强材料进场验收和检验制度
1、 施工单位所有的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配件进入工地后,使用单位要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各种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书,以及所必需的资料和检验报告,,合格证需用原件,复印件必须有材料供应部门的红章及复印人的红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和复印单位等六条。对钢材、水泥等重要性结构材料,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2.对需复试的材料应在使用前及时按标准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否则,除令其返工处理外,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3、 施工单位如使用新材料,必须请示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和质量可同意,并通过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进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设专人保管,分类存放,设有标识,应有一定的防护措施。
5、 对商品砼要对原材料进行把关,首先检查供货单位所提供的原材料合格证、复试和配合比,对材料确认后方可采购,施工完后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28天标养砼抗压报告,施工现场应留置同条件试块,作为拆模、安装、交工砼强度评定的依据,具体数量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十二、加强技术质量的交底的管理
1、 公司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各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工程技术部门审批,对重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编制。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质量交底。并有文字记录。否则,将给以施工单位处罚。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 对于属重要结构的材料代换,及影响工程质量等级的装修变更等问题,必须请示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和质量科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十三、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及分工
1、 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技术员、工长、班组长、施工员)进行评定,工区质量检查员核定,报请监理或甲方代表认定。认定不合格,不经处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有工区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工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请监理或甲方代表认定。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由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评定。公司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请监理或甲方代表认定。
3、 单位工程质量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评定。并经总公司法人代表人签字认定,报请工程项目法人代表和监理公司法人代表任核验。
王治祥:13765817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