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3·15”活动细则
一、活动标语:装修赠豪礼
二、活动宗旨:环保装修,舒心入住,严格要求,杜绝假劣
三、发起部门:网销部、行政部、主材部
四、活动时间:2014年3月01日——2014年3月16日
五、活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2号(公交总公司东临,工商银行5楼)
六、活动细则:2014年度“3·15”活动详细说明
基础装修额度活动范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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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价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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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详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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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款<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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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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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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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装修款<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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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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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司活动公告栏(苏泊尔电器套装或自行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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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装修款<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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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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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司活动公告栏(藤椅茶几、茶具、电热水壶、吊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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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装修款<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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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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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司活动公告栏(烤漆门、壁纸、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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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装修款<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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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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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司活动公告栏(水晶灯、吸顶灯、挂画、茶几、电视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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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款≥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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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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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司活动公告栏(液晶电视、双开门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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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2014年3月01日至2014年3月16日于济南浩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修且满足以上条件的客户,均可享受装修赠送赠品的活动。
(2)活动内所提及的“装修款”实指基础装修部分总额,其中水电预收、设计费及工程管理费将不计入基础装修部分款项参与活动。
(3)合同签订之后,如发生工程减项变更,活动内赠送所有礼品则根据装修款额度的浮动而变更;如发生工程增项变更,按照原赠送方法赠送礼品。
(4)若该工程基础装修部分总额小于15,000元时,将无法参加公司举办的“3·15”活动。
(5)优惠活动赠品必须根据装修款额度进行赠送,不得越级赠送且不可随意更换赠品,否则一切责任由设计师本人承担。
(6)优惠活动内所有赠品不可抵现或折合成现金。
(7)装修合同签订时需交纳至少1000元或以上定金方可保留参与活动所获赠品的名额,所交定金将计入工程首期款内,不再退回至客户。
(8)若因该客户本身原因违约,其所交纳的定金将不再退还;若因该客户违约导致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本公司有权向该客户索要违约金及损失费。
(9)签约客户赠品领取说明:
a、赠品发放时间为该工程完工验收且客户已缴齐工程尾款1日后进行派送;
b、主材赠送时间为工程首期款缴齐之后并入主材代购合同内;
c、赠品领取方式为该客户于济南浩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人签字领取;
d、自可领取赠品日期起15日内(含起止日期)客户必须领走奖品,否则视为放弃领取;
e、赠品派送时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运输费、搬运费等)由客户本人自理;
(10)本活动终解释权归济南浩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