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是指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蚌埠市住房公积金。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网点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大厅查询
短信查询:
12329短信查询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市暂未开通,该短信查询平台将于201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通。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1、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额度40万元;职工一方缴存(或单身),额度30万元。
2、在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额度20万元;职工仅一方缴存(或单身),额度15万元。职工夫妻一方在我市缴存且另一方在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比照夫妻双方均在我市缴存办理。
3、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人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符合贷款条件,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及以上,计算额度不足15万元的可放宽至15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及以上,计算额度不足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