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6-11-11 14:47 来源: 装修保障网 作者:香香 阅读(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由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是直属乌鲁木齐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下面跟随装修网小编来了解下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吧!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

  1.网站查询

  网站查询需要登录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查询,进入个人网上业务窗口,输入个人账号或者证件号码即可点击查询。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需要添加公积金账户。

  2.磁卡查询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天山区、沙区等公积金管理中心装有公积金查询机。用户可刷卡查询,按F1就可以打印查询结果。没有公积金磁卡的可通过单位统一办理磁卡。在查询机上查询住房公积金,可打印,有明细列表。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按照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按照乌鲁木齐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对购买乌鲁木齐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乌鲁木齐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工程批准立项1年以内的,其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账户余额归还借款,也可以按月提取本人或产权共有人账户公积金归还住房借款。采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应为能够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范围或无房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需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支付的房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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