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区别

2016-09-01 16:51 来源: 装修保障网 作者:小丹子 阅读(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可以转让,但是不能自由转让,主要受到以下几点的制约:

  1、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

  2、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一)两种行为当事人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当事人,一方是作为土地所有者代表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等,另一方是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土地使用者。

  (二)两种行为的标的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标的有两个特征,一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地块面积大,二是土地使用权让渡期限长,而土地使用权转让者所涉及地块的面积和让渡期限一般低于前者。

  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条例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协议出让是指出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条件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的一种出让方式。协议出让一般有以下步骤:申请、协商、签约。在实践中,这种方式容易产生土地条件相当而出让金差别较大的情况,因此,2002年4月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已明确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禁止采用此种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2)招标 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规定由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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