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丙方:铝合金门窗厂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三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安装: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铝合金门窗加工规格、安装要求,三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列为合同的附件1)。
4、门窗规格、价格表:
开启方式 规格 数量(㎡) 型材元/㎡ 玻璃元/㎡ 五金件元/㎡ 加工费元/㎡ 运输费元/㎡ 安装费元/㎡ 综合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总金额
交货日期:
开启方式 规格 数量 交货日期 备注
框 扇
5、甲方有权指定型材及玻璃厂商或品牌。
指定型材供应商(品牌)为:
指定玻璃供应商(品牌)为:
6、门窗安装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二、合同三方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向丙方支付门窗加工、安装费。
2、甲方对乙方实施监督和管理。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丙方的工作。
4、甲方有权抽查丙方的加工和安装情况。
5、甲方应对丙方提供的价格体系保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及时向丙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计划表》和《规格尺寸要求》等,以保证丙方按时加工、安装。
2、乙方负责对丙方进场(安装前)门窗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清除场外。
3、乙方负责为丙方提供门窗存放场地或存放库房。
4、乙方负责提供丙方安装门窗时必要的施工条件。
5、乙方负责协调、配合丙方施工。
6、乙方对丙方实施监督和管理。
7、乙方应对丙方的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8、乙方对甲方负责,对丙方的门窗加工、安装和现场施工管理等出现的问题,有权制止、要求整改、返工、停工等。
9、乙方负责将对丙方门窗加工、安装的监督、管理情况向甲方汇报。
10、丙方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有权对安装不合格的门窗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并在终的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确认,提交甲方。
11、乙方应当对丙方的合同付款申请单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12、门窗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为丙方提供淋水试验的必备条件。
13、乙方负责成品保护, 避免造成损坏。
14、乙方应对丙方提供的价格体系保密。
(三)、丙方责任和权利
1、丙方负责对铝型材、玻璃、配件及辅料的验收,因丙方验收不严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行承担。
2、丙方接受乙方的监督和管理。
3、丙方应将门窗加工、安装进度计划提交甲方和乙方。
4、丙方应接受甲方关于门窗加工、安装方面的抽查。
5、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接受甲方或乙方关于产品技术、加工、安装等方面的咨询。
6、门窗进场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丙方委派的安装队专人负责保管,在此期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丙方自行承担。
7、如果因甲方个别项目发生变化,致使安装期限发生变更(包括提前)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丙方应给予可能的支持。
8、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乙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甲方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9、门窗安装完毕后,丙方会同乙方做好门窗成品保护。如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做好门窗成品保护,致使门窗损坏的,由丙方负责。
三、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门窗价格由铝型材价格、玻璃价格、配件价格、加工费、安装费和运输费六部分组成。
2、丙方承诺:以上六种费用市场价格下降时,合同价款根据下降比例相应减少。此六种费用中除铝型材外,其它为上封顶价格。根据市场行情,铝锭(铝型材)价格上涨不超过500元/吨时,丙方不得提出铝型材涨价申请;铝锭(铝型材)价格上涨超过500元/吨时,丙方可向甲方申请铝型材涨价,涨价范围不超过铝锭(铝型材)价格上涨的相应比例。
3、丙方从加工至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不再向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乙方对丙方的门窗加工、安装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对丙方产品质量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门窗加工、安装合同总价款 %的总包管理费。
5、支付方式
①
总包管理费的支付:丙方将门窗安装完毕后,由乙方负责验收,并将终验收结果报告(乙方签字、盖章确认)提交甲方,甲方复检无误后,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向乙方一并支付总包管理费。
②
加工、安装费用的支付:丙方向甲方请求付款前,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由乙方在合同付款申请单(详见附件二)上签字、盖章确认,甲方收到经乙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合同付款申请单后向丙方支付相应款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收到乙方确认后的合同付款申请单后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即rmb¥
作为预付款;门窗全部进场后经乙方验收合格,在收到经乙方确认的合同付款申请单后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合同总价款的 25 %,即rmb¥
。门窗全部安装完毕,甲方收到经乙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合同付款申请单后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 7 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即rmb¥ 。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2 年。质保期内无问题,期满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6、乙方收到甲方的总包管理费后,需在竣工结算发票中列明。
7、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需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
四、产品质量
1、丙方选用的铝型材、玻璃、配件及辅料等必须符合标准和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
2、丙方加工、安装的铝合金门必须符合gb/t8478-XX标准、铝合金窗必须符合gb/t8479-XX标准,另外还必须符合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列为本协议的附表1)。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台新的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新的或行业标准。
3、丙方在安装前将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报告、承受机械力的检测报告,同时将铝型材及玻璃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及相关的其它资料(需加盖公章)备齐,提交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另外,甲方验收时有权随机抽取三套作上述检测,相应的检测费用由丙方承担”。
4、门窗加工、安装完毕后,门窗表面不允许有铝屑、毛刺、油污或其它污迹。连接处不应有外溢的胶粘剂。表面平整,没有明显的色差、凹凸不平、划伤、擦伤、碰伤等缺陷。
五、产品包装
1、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贮运的要求,因包装问题而导致的产品毁损、划伤、擦伤、碰伤等外观损坏,由丙方负责。
2、货物包装不再另行计费。
六、交货方式
1、丙方负责货物的装卸、运输及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保险事宜。
2. 货物送达合同约定地点后,由乙方和丙方委派的安装队共同验收,甲方不负责验收工作。
七、产品安装、验收
1、丙方承诺安排的安装队伍施工,确保门窗的安装进度和质量。
2、安装过程中,所需的辅料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在门窗安装前,因丙方原因导致型材变形、外观破坏、规格不符等,乙方有权拒绝验收,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及时调换。
4、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和乙方的各项安全管理约定,如果丙方没有遵守或因丙方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当而发生的各种事故或给甲方和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5、门窗安装完毕后,丙方负责配合乙方对门窗的加工质量和安装质量进行验收。现场验收包括产品外观、加工标准、安装要求等。乙方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合格确认文件上签字、盖章,并提交甲方。
6、乙方验收后若有异议,出具书面报告给丙方,丙方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由于门窗短缺或质量问题等,丙方应在7天内补齐或更换。如果乙方提出异议后,丙方不予以答复的,视为违约,按合同的第十条丙方违约责任中第①款执行。乙方应将验收情况及时上报甲方。
7、甲方收到乙方的终验收报告后,由甲方协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复检,合格后予以确认。如果检查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合同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中第②、③款执行。
8、乙方必须保障丙方的正常施工条件,出现停电、施工受阻等情况时,必须经三方共同确认方可顺延工期。没有经三方确认的延期,属于责任单位个人行为。
八、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丙方免费对门窗进行维修。如果因乙方原因致使门窗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因加工、材料或配件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丙方应终身免费更换和维修。
3、在业主验房期间,丙方应在项目工地现场派驻维修人员,随时对门窗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
4、丙方撤场后,如出现需要维修问题时,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非丙方加工、安装或材料本身质量原因所造成的,相关维修费用由甲方或当事人承担),否则视同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所发生费用从铝合金门窗质保金中扣除。
九、合同终止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经丙方催告后两个月内甲方仍未支付,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有权与丙方解除合同。
① 丙方冒用他人资质,或者私自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
② 丙方不及时加工门窗或进驻工地进行安装,经乙方催告后在指定期限内仍拒绝履行义务。
③ 丙方收到乙方《整改通知》后3日内,仍继续存在或在以后重复出现同一问题。
④ 丙方拒绝执行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发出的指示。
⑤ 丙方不按甲方指定或确认的材料,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安装。
⑥ 门窗加工、安装质量不合格,并拒绝重作、返工。
合同解除后丙方须于3 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必须保证现施工现场所有物品的完好无损,并向甲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丙方支付工程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应付部分货款金额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中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在收到乙方催告付款通知之后7日内仍未支付,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支付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③、合同履行过程中,当预留洞口发生变更时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①、对丙方加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直接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②、由于乙方对丙方监督管理不当,致使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质量不合格的,但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小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总金额,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总金额,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总包管理费的
%。
③、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对丙方实施监督、管理或监督、管理不严格,或因乙方工作疏忽致使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严重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或者等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包管理费总金额,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总金额,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全额总包管理费。
④、乙方施工预留门窗洞口必须符合规范,满足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等。未能达到规范要求及《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则视为违约,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总包管理费的
%。
⑤、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门窗成品保护,应负责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门窗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向甲方支付损坏部分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损坏是由于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⑥、乙方没有做好丙方的施工协调工作,致使丙方门窗安装迟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⑦、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丙方的付款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工程发生变更影响到丙方加工、安装门窗时,乙方未及时通知丙方,给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丙方违约责任:
①、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与合同约定的要求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要求部分价款两倍的违约金,并在指定期限内使加工、安装的门窗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缓付相应货款直至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指定期限届满,经甲方或乙方催告后丙方仍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后,有权与丙方解除合同,丙方按照本条丙方违约责任中第⑤款承担违约责任。
②、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安装完毕的,每迟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进度违约金。
③、丙方加工、安装的门窗必须符合规范及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等。未能达到规范要求及《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丙方重作或返工,直至符合规范及三方共同确认的《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④、若发现丙方在施工现场遗留垃圾,乙方将通知丙方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否则乙方有权请第三方处理垃圾,由丙方承担相应费用。
⑤、因丙方责任致使合同终止,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⑥、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丙方不能正常施工时,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甲方或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技术要求》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