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装修房子 ,常抱着一步到位的心理,部分装修公司
便利用这一心理,采用低开高走的手段迫使消费者就范。这些公司通常先开出较为低廉的报价,吸引装修户上钩。
一、价格陷阱。
消费者房子,常抱着“一步到位”的心理,部分装修公司便利用这一心理,采用“低开高走”的手段迫使消费者“就范”。这些公司通常先开出较为低廉的报价,吸引装修户“上钩”,然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增加新的项目。
人们往往忽略了签订合同的同时,核查整体装修项目以及材料的使用。有的公司故意漏项或者报价中不包括某些物品,在施工中再增项等等,的装修费用会高于当初的报价。例如,王先生在国土资源局的家属区有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他选择了一个报价的公司来装修,结果边干边加项,结算工钱时比原先高报价公司的价格还要多出3000元。后来,他回忆说,是一些五金件上花了他不少钱,当初这些都没有写进合同里。本来请装修公司是为了省心,没想到在我们还要为厨房多加两块隔板争论不休,真憋气!
二、打折陷阱。
有些装饰
公司在做合同时用打折来诱惑消费者。这些公司会在合同中附加很多条款,什么减项不减价,增项另算,改项重新付违约金等。例如,鲍先生和某装饰公司签了合同,总价打8折。当施工单位进入木工活时,鲍先生突然不想做吊棚的造型了,这时装饰公司说已经把材料都订完了,设计图您都签字了不能改,如果非改不可,也不减钱。因为合同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对增项、减项等都视为违约,那么打折自然取消。这里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看好合同的附加项,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对于装修中使用的材料,施工者往往不按规定通知消费者验收其品质,或是以次充好。装修公司在开始报价时,其中材料这部分的费用他都按照较好的材料价格来定价,但在实际施工中却使用低价材料代替。这些水分比较大的材料主要是水管件、电线管盒;其次是五金件、油漆、涂料等,而一般消费者对看见的材料比较注意,对隐蔽工程和细节都忽略了。
四、合同“缩水”。
目前,不少装潢
企业,甚至部分规模较大、名气较响的企业都存在着利用消费者法律知识的欠缺,故意不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合同附件及明细表等问题。如何签一份放心合同签订家装合同,首先必须在合同中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其次,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第三,如果消费者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变更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并入装修合同书
中;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