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外部交通组织
一般所指的外部交通组织是指人们从建筑基地外围能方便地到达该基地建筑空间,并在建筑基地总平面内合理安排建筑与城市交通设施,如城市道路、广场、地下通道及相邻的交通站点等之间的连接关系。外部交通组织需使各种流线相互分流,避免过度的干扰,主要包括:人、车分流,客、货分流,到达不同目的地的流线分流这三类。一般而言,居住综合体建筑的规模和功能构成决定了它对外交通量和交通方式,是影响其外部交通组织的直接因素;居住综合体主要以居住功能为主,其外部交通组织要注重居住氛围的营造,保证其余各功能的人流、物流不影响居住所要求的私密性与安全性。居住综合体的外部交通组织形式可分为平面分流型和多层次立体分流型两种。
(1)平面分流型。平面分流型是常用的一种外部交通组织方式,其特点是使主要人流分别从周围道路、广场的两个以上的方向进人基地,结合不同功能的人口区来设置相应的人行、车行路线及集散空地,并尽量使人车分流。这种分流形式具有减少人车混杂频率,快速疏散,创造良好的外部空间环境的优点,一般适用于功能及空间不是特别复杂的综合体。
(2)立体分流型。立体分流型主要指基地内设有多层次立体设施进行交通组织。将立体分流和平面分流组织在一起,几乎可避免不同目的交通流线之间及人车之间的相互交叉干扰,有效地提高交通效率.
B建筑内部交通组织
内部交通组织决定了建筑的使用效率与安全性,对于居住建筑而言,进入内部后,需保障居住的私密性与安全性。一般的流线是从道路、广场、商场等外部空间到达较私密的区域—空中庭院(其相当于外部与内部之间的转换平台),然后再进人每一栋住宅楼,到达每一户的家庭户内空间。为了在开放的理念下保证居住的安全性,一般需要在单元门处采取门禁的管理形式,并设有可视对讲等辅助监控手段;在香港的一些楼盘内,除了门禁,还在每栋楼的门厅内设有管理人员,并在“空中院落”这种半开放区域设置流动保安岗。相对而言,内部交通组织较为简单,进人单独的门厅后,由垂直的交通设施—电梯、楼梯等到达每一层、每一户;而对于在一幢楼中既有办公.又有居住的综合体,可通过不同的门厅人口、不同的电梯设置来解决不同人流之间的交义。随着人们居住理念的不断更新,以及对居住环境要求的不断提升,一些住宅建筑在单体高层的内部设置共享空间或空中花园,以创造人性化的居住场所。
C结构体系与平面柱网
针对居住综合体较为复杂的功能构成并有效利用建筑空间,简化结构体系和方便施工建造,居住综合体设计时应选择适宜的结构体系,统一协调平面柱网的布置。
当上部居住建筑采用墙体承重结构,底层为商业服务空间时,为满足商业服务空间需要开敞和便于灵活分隔的要求,底层多采用框架结构,以承托上部建筑的荷载。当抗震需要时还可局部增设剪力墙。底层框架的平面柱网应与上部建筑空间的分隔相协调,其柱网开间尺寸一般可采用6.6一8.4m,即相当于上部建筑两个开间的尺寸。
当居住综合体为高层建筑时,上部居住建筑结构宜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或框架核心筒等占用建筑空间较少的结构体系,不宜采用有碍下部商业服务建筑空间使用的剪力墙结构或过多设置剪力墙的框架剪力墙体系。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多半设置地下车库,因此,上部框架结构的平面柱网尺寸还应兼顾地下车库的车位合理布置,以及结构设计的经济合理性。高层居住综合体建筑平面柱网尺寸,一般宜以柱间能并列停放三辆小轿车的需要来确定,并考虑建筑高度对柱身结构尺寸的影响,柱网平面尺寸以8.4一9.Om为适宜。
D配置设备管网系统
居住综合体建筑空间组合普遍采用“上居下商”的方式,使建筑设备管网系统的组织产生了复杂的空间配置问题。因为居住建筑中每套住房皆设有厨房、卫生间等水、电、燃气等多种设备管线的房间,为避免上部设备管线对下部商用建筑的使用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皆宜在使用功能变换的楼层间设置管线布置转换空间,或称设备层。设备层宜设置在建筑功能竖向划分的区段分界处,也可利用层高较大楼层的吊顶空间,由横向设备层与竖向管道井结合,构成完整的设备管线空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