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在施工中受伤而要求索赔的案件,在每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都占着不小的比例。也有不少业主在装修中因工人意外受伤而莫名其妙当了被告。既然知道存在风险,消费者就需要弄清楚风险的构成,更需要了解如何规避风险。
装修施工存在哪些风险?
装修中人身损害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谈到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理清工人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如果业主是与装饰公司签订家装协议,那么业主与工人之间只有对其施工提供便利的义务,一旦工人发生意外,由装饰公司对工人承担雇主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工人是业主找来的,比如在路边找的施工队,这时就又要区分情况了。如果是承包人将工程承包(有装修资质),并组织工人施工的,则由该承包人对工人承担雇主责任。如果业主明知承包人没有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业主将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业主直接雇佣工人施工的,业主则要承担雇主责任。在这里,区别责任的核心是业主与工人是构成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作为雇主,业主要对受伤的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承揽关系,如果业主没有过失则没有义务去承担赔偿。雇佣的目的是提供劳务,而承揽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同时工作中的风险在承揽合同中由承揽人承担,在雇佣关系中由雇主承担。